一、计价与租期
所有物品按天计价,从送达当日算起至回收当日,不足一天按一天计。超出约定租期按同一单价补收,提前归还按实际天数结算。多收部分退还,少收部分补收。
二、起租量
餐具 50 套起租,椅子 100 把起租,桌子 10 张起租,桌布 20 条起租,玻璃器皿 100 只起租。低于起租量的需求可单独沟通。
三、押金
押金按租赁物品的数量与价值核定,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并确认。物品清点无损并如约归还后,押金按合同约定退还。押金可用于抵扣人为破损或遗失的赔偿款。
四、破损与遗失
正常使用中的自然损耗不收取费用。人为破损或遗失按租赁合同附件约定的单价赔偿,赔偿标准在签约前随合同一并提供,双方确认后生效。
五、配送、安装与回收
市区范围内免费配送、上门安装摆放与回收。郊区及周边县市按距离加收配送与回收费用,具体金额在下单时确认。也可选择门店自提,自提不含配送与安装。
六、改期与取消
因活动改期需要调整档期的,请尽早告知,档期可调整的情况下不收取费用。已进入配送准备阶段后取消的,按合同约定处理已发生的费用。
七、结算与发票
按对公转账结算。活动结束后按实际发生金额出具结算单并开具发票,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在下单时提供开票信息。
八、下单说明
网站下单为预约申请。下单后由客服确认档期与可租数量,确认无误后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定金,档期方视为锁定。